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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装北斗导航 不发道路运输证

    内容介绍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14日在此间举办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这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专项启动的首个北斗系统民用示范工程,由交通运输部与总设备部联合组织实行,计划用2年时间,在江苏、安徽、河北、陕西、山东、湖南、宁夏、贵州、天津共9个示范省市建设7个使用系统和一整套支撑平台,装置8万台北斗终端。最近,交通运输部将配合春运检查工作对各地的落实状况进行督查。

    9个示范省市的大客车、旅行包车微风险品运输车辆,今年3月底前80%以上装置上北斗车载终端。6月1日后,凡未按规则装置北斗导航的车辆,不予核发或者审验路线运输证。

    冯正霖介绍,交通运输行业拥有点多、线长、面广、移动的特征,(企业信息化),现阶段90%的卫星导航民用客户集中在交通运输系统。冯正霖需要将示范工程实行工作作为当今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尽快完成在全行业普及应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终端。

    冯正霖说,去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告》,清晰规则:从今年1月1日起,各示范省份在用的旅行包车、大客车、风险品运输车辆需求更新车载终端的,应装置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所有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并接入路线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激励乡村客运车辆装置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自今年6月1日起,所有新进入示范省份运输市场的以上三类车辆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车辆出厂前应装置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凡未按规则装置或者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车辆,不予核发或者审验路线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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